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产品需求公告(20180009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因我院业务发展需求,需采购彩超等产品一批(详见产品需求目录),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公司)来院推荐。

一、产品需求目录

序号

使用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超声科

彩超

3

进口2台,国产1

2

骨科

椎间孔镜

1

 

3

骨科

手术动力系统

1

 

4

ICU

CRRT

1

 

5

妇科

宫腔镜系统

1

 

6

眼科

非接触式广角系统

1

 

7

急诊科

心肺复苏机

1

 

8

神内一科

脑电图与诱发电位

1

 

9

皮肤科

舒敏之星

1

 

10

皮肤科

紫外线光治疗仪(全仓)

1

 

11

皮肤科

高能黄金混合动力光治疗系统

1

 

12

泌尿外科

生理多参数监测系统

1

 

13

泌尿外科

男性疾病诊断治疗系统

1

 

14

泌尿外科

医用钬激光治疗机

1

 

15

耳鼻喉科

支撑喉镜系统

1

 

16

病理科

全自动染色机

1

 

二、推荐单位资质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推荐单位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它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详细配置清单(见推荐文件格式)。

2、推荐产品技术参数。

3、推荐产品与其他品牌同类同档次产品的主要性能对比表。

4、推荐产品的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5、推荐产品的报价(若有相关耗材或配件,还需提供耗材或配件报价)。

6、其他说明资料(如有。包括售后服务条款,包含质保期限、质保金、维修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机等内容)。

7、资质证件:

1)推荐单位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推荐产品为非医疗器械产品,可不提供);

3)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则还须提供与之配套的相应附件)、注册登记表、产品技术要求、注册检验报告,非医疗器械产品需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文件(通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除外);

5)非医疗器械产品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资质;

8、产品彩页资料。

三、推荐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97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开州汉丰街道安康路8号)医学装备科

邮编:405400

联系人:医学装备科:肖老师、周老师:023-5266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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